微资讯!浙江省科普条例首次明确:百万人口县(市)应建专业科技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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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新闻客户端 见习记者 涂佳煜 记者 黄慧仙
记者25日获悉,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创新性地明确了科普场馆建设与人口规模之间的关系,规定“设区的市应当建立综合性科技馆;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(市)应当结合本地科技人物、成果和产业特色建设专业科技馆”。
以科技馆为代表的科普场馆是科普的主阵地,更是青少年了解科学、爱上科学的“第二课堂”。“《条例》是我省科普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,以《条例》的出台为抓手,我们将重点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好实体科技馆。”省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图源:浙江省科技馆官网
据了解,浙江目前建有省级科技馆1座,市级8座,县级7座,此外还有流动科技馆、中小学校园科技馆、科普大篷车、数字科技馆等多种形式的科普设施,现代科技馆体系初步形成。但仍有部分设区市还没有综合性科技馆,科普场馆的普及率相比图书馆、博物馆还有一定差距。
加快实现科普资源的全覆盖,还要激活更多“毛细血管”。前不久,杭州市萧山区的智慧城市馆用上了全息投影、增强现实、人工智能等高科技,带参观者沉浸式体验萧山的历史文化。据了解,依据《条例》规定,浙江省将推动更多文化体育场馆、企业展示馆等公共场馆进行类似的“科普化”改革,推动科普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之中。此外,对于不到百万人口的县(市),还将加快利用流动科技馆、科普大篷车等多种形式,把科普服务送到公众“家门口”。
《条例》对科普组织管理、科普活动、科普人才、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也作出了规定。在科普人才方面,《条例》对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设置、科普工作业绩纳入职称评聘标准进行了立法,保障科普人才的权益。
《条例》还规定“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应当设置科普类别,加大奖励力度,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普成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”。在近期刚结束公示的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结果中看到:科普成果奖励已专门列入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,共有2项科普成果入选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候选成果,5项入选三等奖候选成果。
省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条例》充分体现出“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并重”原则。未来,浙江省将从在科技项目中设置科普项目,开发科技创新基地的科普功能,为科普人才建立与科研人员同等的职业上升渠道等方面,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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